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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乃强★
◆我认为学好英语各人应根据各自客观条件,学习目的和本人情况。依照语言学习的规律,探索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对他人的经验,要学习,要借鉴,但不迷信,不盲从。提倡因人而异。各自为战。
◆我学习和从教英语四十多年,我的体会是在不同的阶段。采用不同的方法。初学者主要打好语言基础,熟练掌握读、听、说、写、译的技能。我把这个阶段的学习要领归结为:先死后活,死去活来。"死"指多模仿,多练习,后达到熟能生巧。灵活运用。
◆有了一定的基础后,要强调多读多写,读和写都要精泛结合,不仅要读文学名著,也要读其它类的书,以及报纸杂志。要强迫自己写,写日记、写读书心得、写短文。我的口号是:眼快手勤,翻烂一本词典,磨出手指老茧。
◆到了更高的层次,比如说英语专业高年级学生,要加强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科研能力的培养。要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未来工作的要求,明确自己在专业上的主攻方向、要扩大面,做到博学多闻、博览群书、博中有专。从写学士论文开始,就要选好题,日积月累,逐渐使自己成为某一领域里的“行家里手”。这时也就可以说学有所成了。
◆回过头来,要与大家共勉的还是一句老话:业精于勤荒于嬉。愿大家创造出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学有所成。
★王逢鑫★
◆英语词汇:记忆、理解、复用
◆精通英语,必须掌握大量词汇,如同修盖高楼大厦需要充足的建筑材料。学习词汇,如同交友,一回生,二回熟。从记忆,理解,到复用词汇,需要反复接触,反复练习。
◆说到记单词,初学者都希望别人告诉他窍门或捷径。入门阶段需要学会一千来个基本词汇。而死记硬背是必经之路。想不费功夫,就能记牢掌词,恐怕是徒劳的。真实,记忆英语单词的过程是学习科学思维的过程。单词学多了,就有规律可循。科学记忆有赖于读音规则、拼写规则和构词法。此外,不要孤零地记单词,要记住它的“左邻右舍”,即搭配;还要记住它的上下文,即语境。
◆理解词义,初学者都经历一个字对字的过程,book是书,ball是球。由于英语具有一词多义和同形异义的特点,学习者会发现book和ball还有别的意思。掌握词义,应知其一,知其二,甚至知真三。同义涉及语言差异和文化差异,字对字地理解词义常常犯错误。例如,dormitory只指单身宿舍,不指家属宿舍。最好还是意念对意念地理解词义。
◆复用词汇,要学会同义表达(Paraphrasing)。初学时对待同义词应求大同,存小异,不必拘泥细微辨义。随着知识的增加,最终应知道什么地方用什么同最合适,即a proper word in its proper place。年轻读者们正值青春年华,是学习英语,特别是记单词的好时光,千万不可错过!
★赵世开★
◆20世纪40年代初我在贵阳花溪的清华中学读高中。当时有三位老师教过我英语,一位是周姗凤(那时刚从美国学成归国,后来任北京大学英语系教授),另一位是索天章(毕业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后来任洛阳解放军外国语学院英语系主任和复旦大学教授)。他们给我以后的学习和研究奠定了英语的基础。在学习过程中我得益最大的有两点:(1)每次上课先有10分钟的Quiz。一般是考上一次课的内容,主要是听写单词或句子。这对我掌握词和训练“听”的能力很有帮助。(2)背课文。老师挑一些比较好的课文(包括诗歌、散文等)让我们背。语言是一种习惯性的行为,多背才能形成习惯,这是很简单的道理。不花功夫就想掌握语言只能是空想。
◆第三位是费景天老师。他的教学方法非常灵活,有时教我们唱英语歌曲。我印象最深的是一首歌In the glooming。这首歌的背景是兄妹二人在战争中失散,后来在异地相逢,彼此已不相识,竟然坠入爱河。去教堂结婚前夕,牧师告诉了哥哥他们的兄妹关系,哥哥只得离开妹妹,留下了一首诗,就是这首歌的歌词,十分感人;加上曲调哀怨婉转,令我至今不忘。有时费老师带我们去打棒球,由此我们知道棒球运用的很多英语术语。这些都不是从教科书中能学到的。唱英语歌对学英语很有好处。当时有一个歌本叫One hundred and one best songs,我几乎都能唱。后来在大学学习英诗(English poetry)时,才发现其中不少是著名诗人的诗。由于已经会唱,学习起来比较容易。这样学习很有趣,不那么枯燥。
◆上了大学以后,在英语学习里有两点对我很有好处。第一是勤查词典,而且最好查COD(Concise Oxford Dictionary)。它的英文注释比较准确,而且注明词源,这有助于掌握词的本义。经常查词典能加深对词义的理解。同一个词在不同的上下文中意思不完全一样,每次都从不同的义项中去查找相当的词义,一遍又一遍,这样才能逐步掌握这个词的意义。例如book作名词时有"书"的意思,作动词是"预订"的意思,即使作名词在不同的组合中还有"支票簿"、"登记册"等等意思。只记一个"书"显然是不够的。第二是大量阅读。我最爱读的是Reader's Digest(《读者文摘》),它有各种体裁的文章,如政治、经济、娱乐、体育等等,Life画报,New York Times等报刊。再就是看原版电影(在银幕上加注汉语的也可以),这样可以结合情景学习英语的表达方法。此外,我组织了一个英语会话的club,只有七八个会员,每个周末聚会一次,往往邀请一位说英语的外国人参加,大家唱歌,讲故事,做游戏,以此度过愉快的节假日。我们也按西方习俗举行各种party。这些游戏都有顾问指导。
◆关于口语和书面语的关系,我认为在中国学习英语应该以书面语为基础,事实上也只能如此;因为我们主要是通过书面语学习英语的。从书面语转化为口语比较容易。只会口语等于文盲。有人认为只要会说英语就行了,这是不正确的。如果连写封信、写个便条都不会,连报纸上简单的新闻都看不懂,只会一点日常会话,这能算学好英语了吗?在这个问题上有不同的看法。我始终坚持在非母语的国家或地区学外语,书面语是第一性的,口语是第二性的。这跟学母语正好相反。
◆总之,学习一种语言,语感(sprachgefült)是很重要的。为此,我建议多读、多听、多写和多说,尤其是多读多听。
◆我学了60年英语还没有学好。从不会到会,从差到好,有一个过程。不要着急,一步步来。有人进步快,有人进步慢。只要持之以恒,总会有进步。
★丰子恺★
◆丰子恺不仅是著名的画家、艺术家,而且是有名的文学家和翻译家。他一生勤奋好学,刻苦钻研,除搞作画,练书法,写随笔外,先后学过日文,英语,俄语,并用这3种外文翻译了大量的音乐,美术,理论和文学作品。
◆他学外文的方法是有计划地熟读课文或以中译本为参考,熟读原著。每天读一新课,同时不断地温习旧课。
◆为了加深记忆,牢固掌握所学东西,他常采取有计划的重复的方法掌握所学的东西。如读一篇文章,每读一遍,在文章下面划一笔一笔一笔积起来,组成一个“讀”,即表示他把这篇文章读了22遍。具体的办法是这样:第一天他把第1课读10遍,写下左边的言字旁和右上的士字;第二天把第二课同样地读10遍,再把每一课温5遍,在士字下加写一个4字;第三天把第三课读10遍,第二课温5遍,每一课温5遍,写下目字;第四天把第四课读10遍,重温第二,三课,同时把第一课再温2遍结束,即完成字的最后两只脚。这样1课课文反复读下去,终于在每1课下面都写上一个完整的“讀”字。像这样22遍分4天读,比一天读22遍收获更大。可见,丰子恺先生学外语是下了一番工夫的,他这种刻苦自修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丰子恺先生刻苦自学俄语的精神更令人敬佩。他开始自学俄语时,已经53岁了。他用得课本是《俄语一月通》。这本书是从日文的“四周间”(即“四星期通”)翻译过来的。读完了这种课本,他就找一些俄文原著,对照着中译本读起来。使人吃惊的是,他学俄文学了9个月就开始阅读托尔斯泰的长篇小说《战争与和平》的原著了,全书9个月读完。以后他就动手翻译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31万字,5个月译完。从开始学俄语到动手译《猎人笔记》,还不到2年呢!而且他当时还有作画,编书等任务以及种种社会活动。学俄语还是业余的。丰子恺先生学外语,尤其是俄语,既没有老师,也没有完备的教材,全靠自己刻苦钻研,竟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取得这么大的成绩,这不能不令人肃然起敬!
◆同学们,在外语学习上,你是否也像丰子恺先生那样下过苦功。你的学习方法正确吗?在学习中能否有好的效果,关键在于能否找到好的有效的学习方法而又肯下苦功去学。
★吴心柳★
◆大多数中国人学英文的过程都有一种“磨难”之感。也许有极少数的人自幼即得天独厚,没有感受到背生字、记文法、苦练发音等等是一桩苦事,相信那绝对是少数。
◆我没有研究过别的国家的年轻人在学外国语文时会不会跟我们学英文一样苦,但是我认识几位必须修拉丁文的英国同学,其苦况和我在大学读《楚辞》和《尚书》时的感受非常之相像——文字既看不懂;内容也很陌生。若从这个角度来看问题,凡学一种外国语文,首先必须看清它的应用层面有二:(一)它是一种工具——一种认知其他“实质内容”的一种工具或手段,也可以说,它是本国语文以外的另一种专供传播用的符号。(二)它是一种“内容实体”。例如读英文版的《低温物理学》、《神经生理学》,文字与语言所占的角色是很次要的。
◆偶然也有第三种层面出外文的最高境界。
◆可恼的是;当我们做学生,开始学英文时,从来不曾有老师给过我们这么清楚的导向。绝大多数的大学二年级的学生,虽然从初一到大一业已苦读了七年英文,可是既不能流利的讲,更谈不上写。能读的也不多。如果有少数几个能够把他所“熟悉的内容”翻译成中文的,那就很了不起了。我之所以特别提出熟悉的内容,因为他实在没有能力翻译他所不熟悉的内容。
◆这种现象多年以来已引起广泛的讨论——众信我们的英文教学方法可能有了问题。照说,教学的目的应该不难厘定——至少从初中到高中这六年,学英文应该首重其工具价值——易言之,就是教学生学习怎样去使用英文这个工具。至于这个工具在学习的当时能够表达什么样的内容实体,那是次要的问题。
◆事实上,问题并不是这么单纯。因为任何语言文字都会同时显露一种意义。如果教材中容蓄的内容过于浅薄或十分深奥,都会挫折学生的学习兴趣。学英文不能像声乐,老师可以强迫学生天天练唱一些毫无意义的音阶,用来磨练发声。因此,不论读英文会话或文选,其内容(也就是教材)也相当重要。否则学生不仅没有乐趣学,就是年年考一百分的学生,到头来他还是不能“使用”英文。这正如同今天的初高中国文课本中不乏许多经典之作的文言文,学生在考国文时都背得滚瓜烂熟,而所有背诵的文章无不辞章雅丽,内容精邃,或大气磅礴。可是,通常大多数的高中毕业生,不仅作文程度欠佳,有些连一封信都写不通。这便是中国国文的教材和教学上有了问题。其实,英文也是一样。
◆除了教材(也就是内容实体)的问题外,教学法也是可以研究的重点之一。比方说:英文老师若是用中文上课、讲解,在五十分钟一节课中有四十分钟说中文,十分钟说英文。这时候,英文就被变成了内容实体,就自然而然成为一种所要表达的事物。如果老师从头到尾五十分钟都用英文来讲,这时候的英文才会成为一种表达的工具。这就是为什么一些教会中学,由外籍教师担任初一英文的学生往往英文程度好过一般中学的基本原因。
◆学英文的功用有四:读、讲、译、写。我把读放在第一位,大致上是根据国内一般情形而定的。对大多数学过英文的人来说,能够读——熟读英文书报杂志、相关资料的人,受益最大。因为英语世界中的出版品不仅种类繁多,水准高的也很多。一个人要想追求较多、较深,甚至较快的知识资讯,不从先进国家的出版品中去发掘是不行的。其次是“讲”,这只有对某些特别需要以语言为沟通工具的人,才显得重要,其情况和“译”与“写”差不多。拿我个人来说,虽大半生学英文,说、写、讲俱不够格,也受益不多;唯独在“读”这方面,确实获益匪浅,它扩大了我的知识采撷领域,也让我有机会经常接触得到第一流人物的智慧与笔锋。
◆事实上,学“读”也不是容易事。因为英文天地里天天有新字,如果靠中文字典,根本无济于事。因此,不但要懂得利用英文字典,而且还得知道哪一本字典最新?以及有什么特别。不久以前,我读到light-headed一个字,就在字典上查不到,虽然猜想它可能是heavy-headed的反义字,可是没有字典就是没有把握。我请教英文《中国日报》总编辑朱良箴兄,他说没见过这个字;再请教中央社总编辑冷若水兄,他终于在一本一九八三年出版的字典里查出来了。字典对于学英文的人,是非常重要的。
◆因此,我常常感觉到:学英文是一辈子的事。一辈子都不能停。因为除了它的“工具”性能外,事实上它是一种文化整合的工具。我们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有许多不尽相同的地方。有些观念常常不是对等的。有的情形中文的形意较大;有的英文较大;在这“大小有别”的情况下来辨识一个字的内容,那是绝顶困难的事。因为那时候便已超越了语文的阶层,而发展到学问的领域来了。例如Sonata这个字,无论译成奏鸣曲或者是朔拿大,如果没研究过音乐的人,都不会懂。其他像 perspective, comprehensive 这些英文中的常用字,也都不是一个中文字词所能涵盖的。这正如外国人学中文一样,像“太极”这个字,有人译成 absolute,根本不能表达太极这个字的整个内涵。
◆因此,我常常自勉——学英文是一辈子的事。天天会遇见新字,新的内容实体,要天天查字典,或请教高明。这其中,苦乐参半,不过若算总帐,用功的总是比较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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